公告日期:2024-10-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昌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发行价格为51.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5,113.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318.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794.8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0005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23.10 11,023.10
2 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88.83 10,088.83
3 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9,939.29 9,93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42,051.22 42,051.22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 45,295.35 41,942.90
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5,295.35 41,942.9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如下:
(一)款项支付: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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