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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5 18:15:58 股吧网页版
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阿莱德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完善公司行业布局,公司拟与吴靖先生及上海岭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岭橡”)共同设立上海芯碳科技有限公司(拟用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芯碳”、“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公司关联自然人吴靖先生以现金方式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岭橡以现金方式出资 80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二)关联关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靖先生曾为公司的董事和副总经理,且离职未满十二个月,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董事会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有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
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信息

吴靖先生,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曾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离职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吴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信息

1、名称:上海岭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DNQKURXC

4、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明城路 1088 弄 7 号 1-2 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良

6、出资额:8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良 560.00 70.00%

2 李大为 240.00 30.00%

合计 800.00 100.00%

9、岭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查,岭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芯碳科技有限公司(拟用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集成电路、半导体、电子组装、先进制造、通讯等领域的封装材料、密封材料等新材料的产品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应用于整体解决方案、关键设备等(暂定,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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