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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809,902.4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03,190,097.6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969 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签署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相关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后与开户银行、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4 日
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本次开立募集资金账户、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大锂电电动工具产能,夯实公司在锂电电动工具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
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前述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近日,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年产 200 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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