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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8:29:03 股吧网页版
开创电气: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5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发生股份变动的情况:
1、2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发生过股份变动情况,其股份变动是由于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实施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引起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39)。
2、2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其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系独立的个人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基于相关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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