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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3 17:13:02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4-034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459,616,4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5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11,490,410.95 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9,616,43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6 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 08*****412 天津盟固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的天津盟固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盟固利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 9 号路

咨询联系人:胡杰、潘柏松

询电话:022-60288597

七、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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