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4-036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盟固利”)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4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4,794,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7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津国 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5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盟固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8,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401,616,438 股变更为 459,616,438 股,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4,458,92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5%,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405,157,50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8.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3,541,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77%。该部分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 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59,616,43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1,616,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7.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62%。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韩永斌、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春泉、共青城普润立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银帝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闳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新锂程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环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2、股东刘中华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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