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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4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投入的募集资
号 额 资额 金金额
1 招股说明书项目 70,297.81 47,297.81 33,501.43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投入的募集资
号 额 资额 金金额
1.1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 49,997.81 26,997.81 18,295.25
项目(一期)
1.2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00.00 8,200.00 3,106.19
1.3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12,100.00
2 超募资金项目 6,039.31 6,039.31 1,800.00
2.1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1,800.00 1,800.00 1,800.00
2.2 未明确投向 4,239.31 4,239.31 0.00
合计 76,337.12 53,337.12 35,301.4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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