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在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 TANYAN LAI(陈燕来)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刘启明、陆建忠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张茵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38,254,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9,355,681.24 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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