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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9:51:08 股吧网页版
华阳智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22 号《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 股)1,427.1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8.0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73.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57.26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15.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 年1月 30 日全部到账,
并经中汇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4]02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1,345.16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注 1]

募集资金总额 39,973.07

减:发行费用 5,457.26

募集资金净额 34,515.81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前期投入金额 11,345.1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7.95

减:销户利息转出[注 2] 1.41

减: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15,000.00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57.19

注 1: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在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105050929000666618)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 14,112.18 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武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尔福”)及东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宿迁”)及东吴证券与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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