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德福科技将首发募投项目“28,000 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5 万吨高档铜箔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530,21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084.61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440.7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 月 10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 2100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28,000 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 130,275.07 65,000.00
项目
2 高性能电解铜箔研发项目 15,914.00 1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86,189.07 120,0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440.7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
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56,440.75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高档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56,440.75 万元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料年产 5 万吨高档铜箔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
金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高档铜箔项目的公告》(2023-014)。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