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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3 18:29:34 股吧网页版
港通医疗: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3



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16元/股,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陈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胡世红(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三)樊雄然、文再敏、彭健、陈兴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

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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