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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4 18:30:02 股吧网页版
威马农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长江保荐” 保荐机构” 保荐人”)
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威马农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威马农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120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2,457.67 万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
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3,73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8,306,7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669,71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9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1,636,98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01%。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244,802 股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总股本为 9,830.67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75,42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76.72%,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2,881,78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3 名,分别为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重庆威创”)、重庆宝厚企业营销策划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重庆宝厚”)、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根据《(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重庆威创、重庆宝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合伙企业确认,为本合伙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战略配售股东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承诺: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有关规定。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股东重庆威创、重庆宝厚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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