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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5 17:13:52 股吧网页版
斯菱股份: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8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4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6.5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详情参见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 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近日新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新设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账户开设及储存情 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储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37102061012010010978 57,065,300.00 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8 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95046362013000057971 60,000,000.00 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开户银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月 / 日,期限/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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