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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6,00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1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079,887.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1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6月17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调整前) 金额(调整后)
1 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 100,698.66 95,218.00 38,078.00
BOPA 膜材产业化项目
2 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 42,718.58 41,105.00 0.00
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
3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 53,107.22 50,947.00 14,233.0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40,000.00 40,000.00 11,172.89
款
合计 236,524.46 227,270.00 63,483.89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 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479号),截至 2024年6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拟置换金额 为37,82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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