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邓传洲,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
博士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2
年 8 月至 2010 年 5 月,历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10 年 5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 年 7 月至今,任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上海
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宝武炭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任职
董事 董事会 次数(现场/通讯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状态
姓名 次数 方式)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邓传
离任 4 4 0 0 否 3
洲
注:本人因报告期内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离任.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了 2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同意报出三年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度任期内,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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