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国科天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5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85.647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1.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70.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75.7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94.4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268 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0,478.76 10,478.76 4,573.17
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11,881.10 11,881.10 11,881.10
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740.22 12,740.22 12,740.22
补充流动资金 14,899.92 14,899.92 14,899.92
合计 50,000.00 50,000.00 44,094.41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 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8232 号),
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2,777.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调整后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0,478.76 4,573.17 3,06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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