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1 19:11:08 股吧网页版
美新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美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70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71.6939 万股,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89,150,815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118,867,75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582,5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6,285,25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股份数量为 1,191,05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2%,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供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841 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91,05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2%;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 限售股占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剩余限售
股数(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191,052 1.002% 1,191,052 0
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285,254 81.00% - 1,191,05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