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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4,15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402 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50.0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3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绿联科技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29.808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0.1916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56.1916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64.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320.1916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263.10136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64.05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992.1416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28.0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319342637%,有效申购倍数为 3,131.43278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具体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
数量,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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