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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16:39:31 股吧网页版
天珑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窦志铭、秦志光、李标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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