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烯碳 3
400070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ngenious ENE-Carbon New Materials Group Co.,Ltd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吴支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房赢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相关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2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15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8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17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 指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基集团 指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置业 指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杭州湾 指 宁波杭州湾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基新材料 指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基 指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科技 指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材料 指 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行连云港分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香溢通联 指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北京润丰 指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青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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