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 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控股子公司阿 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新能源”)因受公司整体债务问
题影响陷入经营困境,流动资金紧缺,自 2019 年 12 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
态,机械设备因长期闲置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税款、职工薪酬等无法按期支付, 个别涉诉事项已进入执行阶段,亟待解决。
为妥善处理债务问题、改善资金紧缺局面,同时,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阿坝州新能源拟与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川西锂业”)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将其氢氧化锂 生产线(受设备陈旧老化、技术改造资金紧缺等因素影响,目前仅具备中间产 品硫酸锂生产能力)相关的资产、生产、销售及人员管理等相关经营权发包给
川西锂业,承包经营期限为八年,即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32 年 10 月
31 日止,承包费共计 2440 万元,承包方每半年支付一次,共分 16 期支付。
阿坝州新能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晓军先生,总经理熊春辉先生为承包 方川西锂业合伙人,张晓军先生同时担任承包方川西锂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 派代表,符合《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承包经营合同》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 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
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未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公 司将依规每 3 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承包经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阿坝州新能源与川西锂业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合同签订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与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承包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时,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 号楼 A 座 2830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执行事务合伙人(如适用):三亚市弘业锂业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晓军)
关联关系: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分别担任阿坝州新能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晓军
关联关系:川西锂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同时担任阿坝州新能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熊春辉
关联关系:川西锂业合伙人,同时担任阿坝州新能源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政策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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