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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5 17:35:03 股吧网页版
华锐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400082 证券简称:华锐 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
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换届选举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现任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12:00 时。提名人应在
提名期限内采取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非职工代表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晚于该时间收到的提名材料,均属无效提名材料。

2.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现任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监事候选人(含职工代表监事)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声明),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5.向监管部门递交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材料。

四、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 1);

2.监事候选人提名函(格式参见附件 2);

3.监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函(格式参见附件 3),

4.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7.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或文件。

(二)如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或文件。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19 层(邮编:100872)2.联系电话:010-62515566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 系 人:战湘玉
附件 1: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 2: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 3:监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函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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