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由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金亚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720307596L。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00 万股,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eeya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信息园西路 81 号 16 层 1-2 号
邮政编码: 61003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3,98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运用股份制经济的机制,发挥各发起人的优势,以提高股份公司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从而福利员工,回馈社会。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数字化用户信息网络终端产品、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网络技术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投资实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项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周旭辉、郑林强、陆擎、李志、王仕荣、施世林、张志祥、北京正道九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丰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德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十一位自然人、法人为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上述发起人以截止 2007 年 7 月 31 日各自拥有的有限责
任公司成都金亚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认购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9,000 万股,上述发起人均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纳了出资。
2008 年 11 月 25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自然人朱菊琪、贺洁及
长沙鑫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对股份公司增资 1,100 万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 9,000 万元增至 10,100 万元。
2009年6月12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长沙鑫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杭元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谢福文、杭州嘉泽投资有限公司、郭若愚以货币资金增资900万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10,100万元增至11,000万元。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 3700 万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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