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证券代码:400102 证券简称:康得 3 公告编号:2024-005
康得 3
40010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冯文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军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将继续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并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公司的重整工作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苏州中院的《通知书》,债权人因公司及康得新光电和康得菲尔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苏州中院分别提出对公司及康得新光电和康得菲尔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11 月 22 日、23 日,公司依次收到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 苏州中院分别
裁定受理三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各公司清算组担任其管理人。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的《公告》,债权人应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向各公司管
理人申报债权,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的管理人分别发布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的管理人分别披露了截止 2022 年 3 月 15 日债
权申报进展的公告。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的管理人向苏州中院提交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
整的申请,2022 年 4 月 26 日,苏州中院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听证会。 2022 年 5 月 22 日法院裁定
对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实质合并重整。
2022 年 7 月 10 日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发布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2022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债务人共益债务融资借款方案》。
2022 年 11 月 18 日法院裁定重整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的管理人披露了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
知,审议《重整计划草案》,2023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该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
未通过。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康得新光电以及康得菲尔的管理人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
知公告,审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3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出资人主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未通过。
上述公司正处在重整阶段,公司董事会积极配合公司破产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推动重整进程, 但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坚持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随即根据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1)苏 05 破 5 号《批复》,同
意公司继续经营。公司将持续管控运营成本,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对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名客户中的单位名称申请采用“客户 X”代替的方式进行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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