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二、介绍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
三、到会股东审议议案:
1、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表决;
六、表决统计;
七、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九、到会股东签股东大会决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欢迎您来参加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公司董秘办具体负责本次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逐项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填写表决意见或填写多项表决意见的或未投的表决票,均按弃权统计结果。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若仍有疑惑,可向公司董秘办询问。
2、计票程序:推举 1 名监票人,1 名记票人;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并
参与统计表决票,并将表决结果提交大会主持人,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3、表决结果:
本次议案 1-5,7 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议案 6 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7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五、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决议。
六、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董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筹措帮助公司摆脱债务危机
2018 年起,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自身过度融资等原因,导致公司现金流断裂,出现众多金融债务无法按时偿还的情形,多数债权人已开始通过诉讼途径追偿债权,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查封、冻结,部分资产已被司法处置,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为使公司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风险,实现企业脱困,董事会立足于公司实际情况,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债务重整。各位董事根据自身专长以谨慎、认真、勤勉的态度为公司重整方案的制定与重整方的选择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董事会经多轮沟通,制定了可帮助公司脱困的重整方案,同时多方筹措寻求可靠的重整投资方。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于 2019 年
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债务司法重整。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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