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公司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主办券商提交 2023 年年度报告,预计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无法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主体违反相关规定的,全国股转公司视违规情节轻重和公司所属分类,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七条规定,若公司未及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转让方式仍然维持每周转让一次,证券简称(R天夏 1)与证券代码(400105)保持不变。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尽快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及时披露。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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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正确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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