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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400116 证券简称:拉夏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4-040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顺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述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公司管
理人,并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发布《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向上海市三中院递交重整申请书,上海市三中院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裁定
公司重整;公司管理人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发布《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
募公告》,经过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等程序,已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公司管理人向上海市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上海
市三中院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裁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上海市三中院发来的(2023)沪 03 破
64 号之二《决定书》,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为确保公司重整程序有序推进,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重新确定君合
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公司管理人;公司管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向上海市三
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两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2 月 6 日、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9 月 15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及 2024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债权人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关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更换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及《关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顺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
2024 年 6 月 7 日,经管理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新疆拉
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顺延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相关
信 息 已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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