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6 20:11:1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河南
$R辅仁1(SZ400168)$
发表于 2024-09-06 19:45:10

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090
湖 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提示相关风险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12 条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十)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30.85 万
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因此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风险,公司仍存在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的风险,若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二、破产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因此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未被人民法院受理并且债务问题未能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公司的基本面将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相关风险

(一)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内容

事项 1、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拥有的
“太湖之星”房产账面原值 9,891.85 万元,累计折旧 607.26 万元,本期计提
减值 2,886.64 万元,账面价值 6,397.95 万元。该等房产于 2015 年购置,购置
成本 2,072.85 万元,后续改扩建及装修等累计支出 7,819 万元,计入房屋及建筑物价值,并统一按 45 年计提折旧。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现场监盘、检查相关凭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太湖之星”房产项目后续支出的充分证据,无法判断账面原值的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折旧计提与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事项 2、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

2016 年 10 月,公司发行“16 景峰 01”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