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重整草案须由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规定,重整草案须由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另设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满足“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超半数、代表的债权总额超三分之二”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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