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5:35:43 股吧网页版
必康3: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所述,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151,211.00 万元、-116,833.90 万元和-82,237.27 万元,公司已
连续三年亏损,营业收入较上期大幅下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安必康公
司流动资产 300,984.49 万元,流动负债 710,388.43 万元,导致经营困难、流动性紧张。同时,延安必康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大量债务违约及诉讼事宜;且拟实施的破产预重整亦被终止,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其他事项的叠加影响,表明延安必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无法判断延安必康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前期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影响

本所在延安必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中就应收账款及工程等事项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为深正一会审字【2023】第 01001 号。报告期内,我们对延安必康公司应收账款、工程等事项执行了函证及盘点等审计程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未发生变动、工程仍处于停工停建状态,上述非标
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我们无法判断前述事项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重大影响

延安必康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报告号为深正一专审字(2023)第 01001 号。截至报表日,前期无法表示意见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我们无法判断前述事项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4.审计受限

(1) 函证及访谈

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延安必康公司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但未能取得完整的各类函证所需信息导致函证程序无法有效执行。截至报告日,银
行类函证计划发函 224 份,实际回函 216 份,未回函 8 份;往来类及其他函证
(含采购销售)计划发函 1706 份,实际回函 1021 份,回函数量占比 59.79%,金额
占比 35.43%,回函率较低。我们无法执行替代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上述事项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子公司审计范围受限

2023 年 12 月,延安必康公司持有的原控股孙公司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
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但我们未取得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 2023 年1 月至11 月的财务资料及股权转让相关的资料,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股权交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延安必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未取得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存货核算的详细会计资料,我们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强调事项

1.延安必康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摘牌、相关业务转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管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

2.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做出《决定书》,决定终
结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3.立案调查

2023 年 4 月 14 日,延安必康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
案通知书》(证监立案字 00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