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400186 证券简称:美置 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02023001 号),因公司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3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
露于指定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美置),住所:云南省昆
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卓越俊园 10 幢 2 单元 2317 室。
刘道明,男,1957 年出生,时任 ST 美置董事长,住址:武汉市武昌区
李俊锋,男,1982 年出生,时任 ST 美置副总裁,住址:武汉市江汉区
冯娴,女,1981 年出生,时任 ST 美置董事会秘书,住址:武汉市武昌区
根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
公告编号:2024-001
关规定,我局对 ST 美置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ST 美置、刘道明、李俊锋、冯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
2021 年 8 月 4 日,ST 美置子公司湖北美愿置业有限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协议进行融资,融资金额29,993.00 万元,湖北美愿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北美锦良城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为该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ST 美置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发生情况予以临时披露。
2022 年 4 月 23 日,ST 美置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浦支行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余额 17,000.00 万元还款
期限从 2022 年 4 月 28 日调整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ST 美置为该笔借款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ST 美置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
2022 年 6 月 29 日,ST 美置及子公司芜湖美创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余额 20,038.50 万元还
款期限从 2022 年 6 月 15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ST 美置等各方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ST 美置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 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
2022 年 7 月 29 日,ST 美置及子公司杭州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湖北美愿置
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借
款余额 15,540.00 万元还款期限调整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和 2023 年 7 月 15 日,
ST 美置等各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ST 美置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
2022 年 12 月 5 日,ST 美置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