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400215 证券简称:商业城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催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百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签发的《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沈河税二所强催[2024]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文件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请你单位缴纳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应缴税款捌仟壹佰贰拾万肆仟柒佰贰拾伍元叁角壹分(81,204,725.31)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至国库。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和申辩的权利。”
二、商百公司欠税情况及相应措施
依《催告书》所述,截至2023 年 9月 30日,商百公司欠缴增值税金额为81,204,725.31元(不含滞纳金)。商百公司在收到《催告书》后积极的与当地税务局沟通,后续公司会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对上述事项已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并计提了相应滞纳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商百公司净资产金额为-495,313,355.52元(未经审计),如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对商百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影响以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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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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