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1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430003 证券简称:ST 京时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
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彭伟民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
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5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涉及六个银
行账户,涉及金额 229.44 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风险情形,后于 2023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为北京日月升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涉及
金额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98%。上述对外担保行为
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
议并披露。
2023 年,股东王小兰持有的公司股份 1,399,140 股和 4,197,418 股被司法
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2.32%和 6.95%,冻结时间分别为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止和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止。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于 2023 年 6 月 7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彭伟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彭伟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
公司今后将充分重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