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430005 证券简称:原子高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审议通过:
任命张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止,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
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杨继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止,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聘任 杨继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雪峰先生,1983 年 10 月出生;2007 年至今,就职于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医学二部副经理、经理;医学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杨继伟先生,1982 年 9 月出生;2008 年至今,就职于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财务
部会计;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中核质 子(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4
财务管理部、财务部经理;现任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 法律顾问。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