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430005 证券简称:原子高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国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推 荐,建议李国祥先生、胡伟先生作为此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国祥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1997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
中国同位素公司医学产品部工程师、副经理;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医学应用部副经 理党支部书记;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 理。
公告编号:2024-029
胡伟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1990 年至今,就职于 405 厂财务处副科长、科
长;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总会计师;中核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核四院、核化冶院)总会 计师。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变动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