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3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3-125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1)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10月 30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 控股股东 42,684,326 34.8224%
限公司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合理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资
股东名称 价格区间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金来源
(元)
北京康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1 月 不高于 自 有 资
华泰医药 39,700股 465,300 8 日至 2023 11.70 元/ 金
科技有限 元 年12月29日 股
公司
注:1、以上计划增持的金额依据《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华泰”)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票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
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康瑞华泰 2022 年 5 月 24 日取得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分红款 930.52 万元,单次不高于
930.52*0.05=46.53 万元。数值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
2、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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