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19,022,388.3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1,718,675.4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2,577,200 股,根据扣除
回购专户 939,763 股后的 121,637,437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409,359.25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9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94,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187,7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依据公司 2023 股权激励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124.80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前期已经回
购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回购专户内有 939,763 股。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供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中利润分
配条款的简要介绍如下: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应当根
据当年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专项研究论
证,并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事宜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每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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