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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北交所网站
(http://www.bse.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根据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调整方式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票价格上限调整为 11.83 元/股。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止,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4 年 6 月 5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2.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000,000 元,不超过 6,000,000 元,同时根
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253,593 股-507,18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0.41%,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启动回购符合监管机构相应规则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4.如果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前 回购后
类别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43,932,326 35.84% 43,932,326 35.84%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不
含回购专户股份) 77,705,111 63.39% 77,197,926 62.98%
3.回购专户股份 939,763 0.77% 1,446,948 1.18%
总计 122,577,200 100% 122,577,200 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自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之日起至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前,若公司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则终止执行稳定股价方案:
(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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