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300 万元至 600 万元进行回购股份,根据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办理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300 万元至 600 万元回购公司部
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北京日报》刊登
《减资公告》,公司将在上述回购区间内,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减少数额以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 18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3.联系人:温茜女士
4.联系电话:010-67881088
5.邮编:100176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