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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18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
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21,637,437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2,577,200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939,763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06 月 26 日实施完毕。因公
司实施权益分派(派息)事项,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已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06 月 26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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