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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16:31:14 股吧网页版
海鑫科金: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在审议有关议案后,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其内容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
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 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 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二)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我们认为:2023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 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三) 《关于<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2023 年度

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资金占用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四)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我们认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
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54,622,604.03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9,105,553.11元,公司合并口径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190,382,00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亦对此进行了风险提示,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鹏、冯申、常青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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