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董事会重要职权,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重点落实公司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六项重点职权,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公告编号:2024-012
二、具体措施
(一)中长期发展决策权
一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由公司战略部门牵头,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报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是制定年度投资计划。由公司战略部门牵头,拟定年度投资计划初步方案,经履行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后,对单项投资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他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经理层成员选聘权
一是制定经理层选聘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拟定经理层选聘办法,履行公司内部相关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是稳妥开展经理层选聘工作。坚持党组织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公司党委征求董事会意见,组织人选推荐、考察等工作,集体研究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层其他成员,任免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是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拟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通过签订聘任协议,明确任职期限、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义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
一是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拟定符合本公司特点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是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每个年度和任期之初,依据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经理层经营业绩总体目标;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逐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总体目标。
三是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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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任期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等,对经理层成员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拟定经理层业绩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
一是制定薪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统筹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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