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9
公告编号:2022-031
证券代码:430033 证券简称:彩讯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2-020),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东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9800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9%。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东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9500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5%。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其他信息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
公告编号:2022-031
所关于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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