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430037 证券简称:ST 联飞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湖北联飞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飞翔”)拟将其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水电设施作价 14,000,000 元出售给随州市珠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和随州市珠峰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24,436,122.80 元,
期末净资产额为 485,048,546.87 元。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为 13,307,045.92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13%,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随州市珠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随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械、机器臂、机器手、机械零部件、机电电子、电子器件、光
电感应器制造、销售;科技研发;集成住宅、集成办公楼、集成现代工业厂
房及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前置生产、经营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须持有效
许可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何宗虎
控股股东:何宗虎
实际控制人:何宗虎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随州市珠峰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随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随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4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活动房、生态房、模块式房屋、预制式房屋、轻、重钢结构、桥
梁及网架结构生产、制作、安装;建筑工程及土石方施工;彩钢板、复合板
钢材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法定代表人:何宗虎
控股股东:何宗虎
实际控制人:何宗虎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水电设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随县经济开发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公司子公司湖北联飞翔本次出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楼、1 号车间和 2 号车
间及 3 号车间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水电设施。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前,办公楼和 3 号车间已作为银行贷款担保进行了抵押,本次交易将以资产转让款偿还银行贷款并办理相应资产的解抵押手续后再办理资产过户手续。除前述资产外,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