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6
证券代码:430038 证券简称:信维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信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38 信维科技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3 号鸿运大厦 7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610,000 股(含 2,61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00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5,220,000 元。本次募集资本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北京信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2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云龙、张林。(二)审议《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稳定对公司经营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推荐,董事会拟提名并认定胡绍华、朱培林等共计 1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该协议就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包括限售期内离职后的退出安排)、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了约定。该协议自公司与发行对象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云龙、张林。(四)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
程》中对应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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