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21:30:37 股吧网页版
ST科瑞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042 证券简称:ST 科瑞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市科瑞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北京市科瑞讯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讯”)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4 年 4 月
28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科瑞讯出具非标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 02650044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 非标准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 02650044 号)中无法表示意见的段落如下:
一、 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市科瑞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
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公告编号:2024-019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科瑞讯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13、20 及“十二、诉讼事项”、“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
①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科瑞讯公司尚未支付的员工工资高达 2,113.68 万
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仍未支付。

②科瑞讯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且亏损额呈现扩大趋势。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0.69 万元,累计亏损-6,435.42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大幅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已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③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科瑞讯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同时,部分
客商存在较为严重的拖欠支付项目款的情况,导致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缺口继续扩大,日益紧张。

④2021 年,原告李昊与被告科瑞讯公司、郑轶及郑岩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导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环支行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行被司法冻结。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银行账户仍未解冻。除此之外,公司
其他多个银行账户均处于冻结状态。

⑤公司业务主要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客户,以公安系统为主,大额往来款账龄较长,函证极为困难。我们实施了检查、询问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认大

公告编号:2024-019

额往来款项期末的真实性, 以及对科瑞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⑥因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蔡敬发、陈钧、冯智丽、付饶、郭子业等 23 名员
工陆续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业务陷于停滞、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流动性困难,员工大量流失,应收款项催收困难且回函率低,即期应付款项日趋严重,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以上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以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些计划的结果是否可能改善公司目前的状况,以及这些计划对于具体情况是否可行,仍存在多项重大的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