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30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430054 证券简称:超毅网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对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 挂牌公司
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王新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公司董事长
刘名娜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02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超毅网络 2016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披露
不准确。此外,2020 年 12 月,超毅网络主要孙公司迁西县金昊有限责任公司 因涉及相关政策原因被停业整顿,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超毅网络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简称《业务规则》) 第 1.4 条、 1.5 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 第四条,《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 第三条、
五十六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 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
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王新华、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名娜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 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 1.5 条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 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超毅网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王新华、 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2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 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 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 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 2023〕
7 号)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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