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说 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3)第 0152 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发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3)第 0152号
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
达通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3)第 0596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
表出具的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发表保留意见涉及的解释性说明内容
中电达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计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
应收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总额 19,118,928.48 元,其中母公司中电达
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231,342.48 元,子公司北京智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887,586.00 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总额 11,215,017.02 元,其中母公司中电达通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722,996.32 元,子公司北京智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492,020.70 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 30,333,945.50元。截止
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核销业务
的真实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八条的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中电达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中电达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四、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电达通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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