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豁免版)
容诚专字[2023]100Z12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豁免版)
容诚专字[2023]100Z1214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兆信股份”)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
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
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回复正文
楷体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Times New Roman 问询函回复中数字、英文字符格式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贸易业务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
根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 2,120.23
万元、7.14 万元、0.54 万元,主要为向发行人最终控制方慧聪集团控制的内蒙古三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三山”)、上海慧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慧旌(惠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采购电脑、打印机、显示器及配件等智能硬件产品,部分产品(如惠普打印机、机械革命电脑等)采购价格低于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其中内蒙古三山于 2020 年 5 月进行股权转让变更为非关联方,于 2021 年 12 月注销,发行人未披露内蒙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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