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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31 18:57:15 股吧网页版
全三维: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1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430104 证券简称:全三维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认知的共同一致性及各方利益的共同一致性,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源和全三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三维”或“公司”)股东青岛盈智源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承诺保持一致行动,保证公司控制权长期持续稳定。

截至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和电站”)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9,172,034股,持股比例为60.3653%;青岛盈智源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盈智”)为源和电站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27,000股,持股比例为7.6417%。

源和电站、青岛盈智合计持有公司21,599,03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8.0070%。
1、一致行动事项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在公司历次做出的股东会决议上,双
方均保持一致;双方同意,在双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双方就以下事项行使其
权利时,应保持一致行动:

1.1根据公司章程(包括其修订版本,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应由其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

1.2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各项议案的提案权;

1.3公司董事会决议交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事项;

1.4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1.5《章程》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要求应由其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
2、一致行动方式

公告编号:2023-021

2.1双方不可撤销的同意,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要求,向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前应通知另一方,并与另一方
就议案内容/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协商一致后方可正式提出。如果双方对拟提出议案的内容/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同意最终议案的内容/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青岛盈智的意见为准。

2.2双方不可撤销的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就本协议第一条所
述事项征询另一方意见,并与另一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方可正式提出。如
果双方对上述事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同意表决时以青岛盈智
的意见为准。

2.3双方不可撤销的同意,若委托其他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应对受托人的表决意见进行具体授权,该等表决意见为根据本协议第2.2条双方经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青岛盈智的意见为准。

2.4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章程》的规定,另一方或其关联方应当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特定事项进行回避
表决时,一方不可撤销的同意,其应征询另一方的意见,并按该意见进行表决。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外,本协议一
直有效。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风险。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带来影响;公司原有各业务的实际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各业务模块正常运行,业务内容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1

青岛盈智源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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